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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荣下午茶

哪些情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,公司不用给经济赔偿金?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/5/5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用支付劳动者任何补偿金:
1、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。
2、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。
3、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。
4、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。
5、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(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二十六条: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)。
6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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